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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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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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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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是全区第43个民族团结进步月。9月4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在县人民广场参加民族团结进步月集中宣传活动,把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用通俗语言、鲜活案例传递民族团结共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
活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悬挂主题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检察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折页、彩页等宣传资料,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讲解公民遵守和维护民族团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生动阐释“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核心内涵,凝聚起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
面对群众现场咨询,检察人员耐心答疑解惑,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化解涉民族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履职举措。针对权益维护、信访申诉等群众关切问题,同步讲解控告申诉、民事支持起诉等检察服务渠道,现场互动氛围浓厚,实现法治宣传与民意收集双向同步,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检察温度。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县检察院以接地气、暖民心的普法服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力促“一家亲”思想扎根于各族群众心中。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法律监督各环节全过程,做实做细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不断丰富示范创建形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厚植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根基,为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